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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信息 | |
咨询标题: | 因公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问题 |
咨询人: | 张鹏 |
咨询日期: | 2010-05-28 |
咨询内容: | 在工作期间,我为执行公司事务驾车发生交通事故,交警支队认定我承担事故主要责任。公司因我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而不为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请问,这种情况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吗? |
事务所回复 | |
回复日期: | 2010-05-28 |
回复内容: | 您好!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,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;醉酒导致伤亡的;自残或者自杀的,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。 结合你的实际情况,在工作期间你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的交通事故,并未经法院判决认定为犯罪。你对交通事故负全责,并不属于以上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。故你可以要求你所就职的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 |
上海佳通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:021-52352807 服务热线:400-888-17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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