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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信息 | |
咨询标题: | 婚前财产处理 |
咨询人: | 苗苗 |
咨询日期: | 2010-05-14 |
咨询内容: | 我和现在的老公在结婚之前买了一套婚房,但房子是我付的首付,并且登记在我的名下。结婚后一起居住还按揭。今年我提出离婚,但他主张房子的权利。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啊? |
事务所回复 | |
回复日期: | 2010-05-14 |
回复内容: | 您好!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八条的规定,你婚前购买的并登记在你名下的房子,应属于你的个人财产。但对婚后前夫与你一起偿还房屋按揭的情况,应视为你对前夫的个人债务,你应该据实予以偿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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